休班交通警涉阻差辦公 案件押至6月判刑

法庭

發佈: 2016-04-10 23:1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休班交通警去年7月不滿客貨車停泊在荃灣大窩口邨附近行人路上,與在場警員爭執,他承認3項虛報有人犯罪及1項阻差辦公罪,案件押後至6月7日判刑。

去年7月27日,36歲的休班交通警甘國倫不忿中型客貨車停泊在荃灣大窩口邨附近行人路上,即使保安員及警員已解釋客貨車獲批停泊該處,他仍認為司機違例泊車,更與在場警員爭執,「插水」跌倒後報警,稱被警員推跌,要求救護車到場,其後又稱被救護員與警員制服在地上,3小時內報案達7次。

甘國倫今於荃灣法院承認3項虛報有人犯罪及1項阻差辦公罪,他求情稱自己患有狂躁抑鬱症,指自己被調到交通部後,承受前所未有的心理及生理壓力,包括長時間戴頭盔令頸部疼痛、需駕駛沈重的電單車、於道路工作令哮喘加劇等;面對市民的粗口指罵及無理投訴,亦令他於公平執法時產生矛盾,形成精神及心理問題。

裁判官指現時不清楚被告是否因為不認識自己的精神及心理問題而犯案,下令先索取1份感化及2份精神科報告,押後至6月7日判刑,期間被告准保釋外出。

警長畢宏達今供稱,當晚在花槽附近執勤期間,見到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手持一個一公升大的水樽,疑將水樽掟向下方警員。在畢警長喝止後,該男子轉身嘗試用雙手捏警長頸部,故警長即時將男子按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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