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重申基本法內容 香港為不可分離部分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4-11 21:00

撰文: 無綫新聞

行政長官梁振英指《基本法》開宗明義說明,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這個事實及規定是沒有任何時限,而香港的高度自治權亦是來自中央的授權。

梁振英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主動提到有青年人提出就2047年香港前途問題進行公決,其中一個選項是香港獨立:「《基本法》開宗明義,第一條已說,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這事實,這規定是沒有任何時限的。《中英聯合聲明》都有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方針不變,以《基本法》規定之50年內不變。所以我們說的就是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並不是指主權50年後可以變。」

他指,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嚴肅的事,有必要向青年人講清楚。而香港高度自治權比內地和國外其他城市高很多:「這個高度自治權亦是來自中央的授權。譬如說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要修改的話,是需要人大常委會批准等等。這些都是一套完整的制度,符合《中英聯合聲明》,亦符合經過長時間,五年諮詢和起草的《基本法》的規定。」

早前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接受訪問時表示,有意參選特首的人應同時提出司局長的班底。梁振英被問到如競逐連任,會否先組好班底:「理想的狀況當然是這樣,但我們看外國實際情況,很多時都是在政府領導人當選後才去『埋班』,組閣的。主要官員是需要由行政長官提名,由中央任命,所以行政長官未當選前仍是候選人狀態時,如何提名給中央任命呢。」

他說,林鄭月娥與政府內部沒有討論過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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