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機制以外處理潛逃疑犯 分析:因涉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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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04-12 07:05

撰文: 無綫新聞

香港與台灣第一次用機制以外的渠道處理潛逃疑犯,安排上有甚麼特別?兩地執法部門在細節上花了點功夫,令整個安排有別於正常的移交逃犯程序。

重點是三個人「疑犯」的身份,台灣方面將三個人帶到機場後就無再用手扣鎖住他們,突顯三人在台灣沒有犯法,不是疑犯身份。登機橋之後,雙方執法人員並無一個交接手續。據了解,台灣方面,到這步算完成了遞解出境程序。香港警方亦強調,他們不是「押送」,只是陪同該三人返港。

在飛機上,香港警方人員仍然未可以拘捕三人。在機上,他們坐在經濟艙最後三排,再留空前面一排,每個疑犯左右兩則都坐了警員,消息人士形容這個是「影子押送」方式。直至疑犯落機踏足停機坪,香港警方先拘捕三人,完成影子押解以及拘捕程序。

水泥藏屍案三名疑犯踏足香港機場停機坪之後,隨即被警方以涉嫌串謀謀殺罪名拘捕,三人隨即被押解到機場警署,讓警方辦理手續。

一個多小時後,警方再分三輛車將他們帶到荃灣警署,由重案組探員繼續查問,今次台灣與香港處理潛逃疑犯的安排,除了形式,也考慮到過程的細節。

例如十八歲姓何的女疑犯前一日回港,由於她在台灣主動投案,香港警方未派人到台灣。台灣當局就安排她坐華航客機返港。消息指三名男疑犯由於有香港警方人員陪同。因此選用國泰的航班,原因是航空公司在香港註冊,航程目的地亦是香港,機上如果有人違法,警方會方便行動。

民主黨涂謹申說:「在航機上,香港警察當然沒有權執法,但不用怕的,因為上了航機,根據民航法律,國際民航法律,也應用於香港、應用於台灣,機長是最大權的。如果他(疑犯)一有任何舉動,其他旅客都會為自己安全去制服他,當然如機上有台灣的警察、香港警察,自然就作為乘客都會制服他,因為他影響到大家安全。」

在台灣,有評論就認為,今次兩地合作是因涉及謀殺這種嚴重罪行,案件又不涉及政治,才作出特別安排。將來有類似情況如何處理,仍要視乎案例性質。

另外據了解,今次這個特別移交安排主要是由警隊聯絡事務科負責,過程中一直有向保安局匯報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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