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間零售商供應不安全激光筆 被判罰九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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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04-13 07:44

撰文: 無綫新聞

四間零售商店因供應不安全激光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相關規例,合共罰款九萬元。

海關人員早前在四間零售店,購買四款激光筆。但發現未能通過安全測試,沒有裝配國際電工委員會的標準,所規定的安全裝備,包括信號警告裝置及衰減器等。筆上亦只有英文使用警告,未能符合須以中、英文表達的要求。

而其中兩款樣本,附有虛假激光產品類別的聲稱,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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