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水泥藏屍案,三名男子被控串謀謀殺,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今個月二十日再提訊,期間三名疑犯由警方看管。
三名男被告,曾祥欣、劉錫豪和張善恒早上由警車押送到荃灣裁判法院。三人年齡介乎21至26歲,報稱無業,暫時毋須答辯。
控方表示,有被告承認向死者的大腿內側打針,亦有被告承認用哥羅芳掩蓋死者的口。
控方申請將三人扣留在警署,以便進行調查和認人手續。但首被告曾祥欣的代表律師表示,曾祥欣有皮膚敏感,手和背部出現紅疹,而警署無法洗澡,反對繼續由警方看管。次被告劉錫豪亦提出反對,要求由懲教署扣留。
控方指,首被告沒提及有敏感,若向他提出,警方會讓他看醫生。還押警署是可以讓認人手續在證人記憶猶新時盡快進行,又指事件涉及公義。署任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表示,明白控方在公義上的立場,但是否還押警署,涉及各被告的人權問題。控方則指,現時三名被告在警署獨立扣留。如有要求可安排看醫生或洗澡。
署任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表示,由於辯方在警方能夠安排洗澡和看醫生的情況下,不反對繼續由警方扣留,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日再聆訊,期間由警方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