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屍案三男被告提堂 押後提訊不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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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04-15 11:19

撰文: 無綫新聞

荃灣水泥藏屍案,被控串謀謀殺的三名男子提堂。押後至本月二十日再提訊,全部被告不准保釋由警方看管。

三名男被告,曾祥欣、劉錫豪和張善恒由警車押送到荃灣裁判法院。三人年齡介乎21至26歲,報稱無業,暫時毋須答辯。

控方表示,有被告承認向死者的大腿內側打針,亦有被告承認用哥羅芳掩蓋死者的口。

控方申請將三人扣留在警署,以便進行調查和認人手續。但首被告曾祥欣的代表律師表示,曾祥欣有皮膚敏感,手和背部出現紅疹,而警署無法洗澡,反對繼續由警方看管。次被告劉錫豪亦提出反對,要求由懲教署扣留。

控方指,首被告沒提及有敏感,若他提出,警方會讓他看醫生。還押警署是可以讓認人手續在證人記憶猶新時盡快進行,又指事件涉及公義。

署任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表示,明白控方在公義上的立場,但是否還押警署,涉及各被告的人權問題。控方則指,現時三名被告在警署獨立扣留。如有要求可安排看醫生或洗澡。

署任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表示,由於辯方在警方能夠安排洗澡和看醫生的情況下,不反對繼續由警方扣留。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日再聆訊,期間由警方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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