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表示,立法會選舉,若候選人的郵品內容涉嫌違法,會否代為寄出,會按條例先徵詢律政司意見。
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早前在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的競選單張內容,涉嫌牴觸《基本法》,被選舉事務處拒絕寄出。政府官員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被問到九月立法會選舉,候選人投寄宣傳品的安排。
商界議員廖長江表示:「當局會否審視這些團體,或者組織的主張或行動,是否違反《基本法》?準則你會否放進指引內,讓大家也清清楚楚,究竟要求如何?」
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李柏康表示:「每一名候選人在他參選時,也會發表一個聲明。聲明指要擁護《基本法》。我們也要就著法例要求,徵詢律政司同事的意見,才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所以如果再進一步給予指引出來,其實未必會達到目的。」
人民力量陳志全表示:「是一個政治立場審查,如果你說犯法,選舉宣傳叫人殺人放火、打家劫舍,那些是犯法。」
公民黨毛孟靜表示:「『自決』這兩字,你認為是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不要跟我說要問律政司,你是第一把關人。」
李柏康指:「不可以就這樣看幾個字作判斷,講明要看整篇文章前文後理作判斷。剛才提到的原則是指,所有公共資源,也不可以參與非法活動中。」
經民聯張華峯表示:「能杜絕一些人借宣傳,去偷襲或包裝他『港獨』的真面目,去宣傳『港獨』。」
另外,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指,無申請更改資料,但上星期收到信件通知,被更改至批發及零售界。選舉事務處指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