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財政預算案,向綜援、生果金等福利開支受助人發放多一個月金額,涉及開支28億2千1百萬元。
有議員關注是否要待預算案三讀通過,受助人才可以取得這筆額外撥款。工聯會王國興表示:「現在財政預算案仍在辯論中,按大會主席的時間安排,預計會在5月11日進行最後表決,(如果)我們今天通過撥款,與財政預算案通過後實施,兩者有甚麼差別呢?」
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行政)李婉華說:「這個額外撥款是必須要條例草案通過後才實施,但那個額外撥款如果在今天,即4月22日委員通過之後,所有在今天或以前都合資格領取綜援或公共福利金的受惠人都可以獲得一個月的額外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