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擬加強監管外傭中介 有公司負責人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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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04-24 02:15

撰文: 無綫新聞

勞工處日前公布《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草擬本,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不排除會立法監管外傭中介服務。

不願出鏡、化名陳先生的外傭僱主去年底聘請一名菲傭,但中介公司沒按承諾為外傭買保險,又沒提供培訓,結果外傭不符要求,他要自費買機票送走外傭,中介又不肯退款。

陳先生(化名)指:「我們最主要看履歷請工人,但履歷所有真確性或資料都無法知道是真還是假的。到工人來港出了事,要僱主自己解決,中介公司錢已經賺了,但他們沒有責任。」

針對涉及外傭中介的投訴,政府本月中公布《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草擬本,要求職業介紹所必須遵守的主要法定要求。包括不得協助或教唆僱主少付或非法扣減僱員工資,保存求職者資料最少一年,只可向成功求職者收取不多於首月工資一成作佣金以及向求職者及僱主提供付款收據等。

勞福局局長張建宗表示會密切監察守則的成效,不排除立法監管:「會不會是『紙老虎』,很清楚,如果處長信納那人不是持牌人或經營者,不是一個合適人選,可以不發牌、不續牌。一至兩年內情況仍然不改善,我們毫不猶豫,會立法監管外傭公司操作。」

有外傭中介公司贊成加強規管。外傭中介公司負責人廖翠蘭表示:「完全不用怕,依著規矩去做,多做一點,我完全不覺得有甚麼嚴重更改或規管,當然無牌的會覺得有問題,但這些公司也應該要淘汰。」

有關草擬本的諮詢期至六月中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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