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津明接受申請 學者指扶貧應檢視外判制度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5-01 17:30

撰文: 無綫新聞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明日接受申請,當局預期有七十萬人受惠,有助降低貧窮率。但有低收入家庭認為計劃限制過多。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以申請者半年內的入息及工時作審批標準,申請家庭所有成員要在港生活。如有成員在某月離港超過五日,便不能申請該月的津貼。

余先生是兼職運輸工人,太太是內地人,需要輪流回鄉照顧年老親人,認為計劃限制苛刻。他指:「我岳父有事,要到藥房買那些德國的藥物,我要帶回去,變了我要兩邊走。因為我太太要照顧兩個小朋友,都擔心會有些影響,無法申請。」

扶貧委員會成員田北辰認同離港限制有商榷的地方,認為現時設定一年的檢討期,有助政策長遠推行:「有的時候不需要一步到位,有些事情不能急,檢討期越長,越多從來估計不到的情況會發生,下一次檢討便會全面些。」

亦有社工指低津表格牽涉工時概念較為繁複,希望每區都有專人協助申請人填表。

當局指會密切留意申請情況,再考慮需否提供額外協助,又指會在計劃推行一年後展開整體政策檢討。

有學者認為,低津並非扶貧的長遠政策,認為政府應首要檢視外判制度。

港大社會工作及行政學系教授葉兆輝表示:「每年有六、七萬個工作崗位,因為政府外判予外判公司經營,政府表面上在每名工人身上節省了一至二千元,但其實這一、兩千元不是節省了,而是從低收入工人身上取得。」

他認為推動標準工時立法,是政府紓緩貧窮其中一個方法。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