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教授陳清僑涉嫌於停牌期間駕駛私家車,今承認兩項控罪,被判罰6000元及停牌12個月。
59歲的公民黨內務副主席、嶺大文化研究系教授陳清僑本年3月30日停牌期間,在北角英皇道18號外違法駕駛私家車,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在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兩罪共判罰6000元及停牌12個月。
案發當晚,警方執行反爆竊行動,在北角英皇道設置檢查站,因陳清僑駕車經過時突然加速,警方截停他檢查駕照,陳清僑即坦白承認停牌駕駛。陳清僑今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解釋犯案因「截不到的士」,又稱當晚駕車不足15分鐘就被截停,已感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