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男子在荃灣一間酒店尾隨女住客入房,綑綁對方、灌她飲含安眠藥的水,再搶劫財物。被判監九年八個月。
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案情指,五十四歲被告楊興雲報稱是內地財經專欄自由撰稿人,去年三月持雙程證來港,同晚到荃灣如心海景酒店,尾隨一名由內地來港的女住客入房,先用牙膏塗在對方雙眼並將她蒙眼,再用膠索帶綁著其手腳,之後灌她飲混有安眠藥的水。
女事主曾經反抗試圖逃走,但不成功,遭被告襲擊頭、頸及背部,被迫說出信用卡密碼。被告偷去事主財物和信用卡後,三度用信用卡提取現金和購物,之後離開香港,直至去年四月再入境時被捕。
被告在高院承認搶劫、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物等七項控罪。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有計劃及預謀來港犯案,向女事主使用暴力和威嚇手段,又施用藥物令對方身心創傷,認為罪行嚴重,將被告判監九年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