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審強積金修訂案 商為管理費設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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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05-25 00:52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二讀通過強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開始審議議員提出的修正案。

條例草案引入俗稱「核心基金」的預設投資策略,當中收取的管理費用不可高於淨資產值的百分之0.75。

法案委員會就草案提出修正案,把印刷費、郵費等開支與基金管理的收費上限一併定於百分之0.75。

工聯會鄧家彪和黃毓民亦分別提出修正案,建議政府每年檢討收費及將所有收費上限進一步降低至百分之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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