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員被控前年「佔領行動」期間,襲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件,曾健超已就「案中案」作供完畢。
七名被告到灣仔區域法院應訊。曾健超繼續就「案中案」程序,接受辯方盤問。
代表第二被告高級督察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指,曾健超的庭上證供與前年錄取的書面供詞有出入,包括被抬走的路線及警員數目等,認為他一邊作供,一邊製造供詞。曾健超否認,指錄取書面口供時,只回應警員問題,沒有補充。
清洪又指曾健超在書面供詞中沒有回答警方問題,他對事件的簡述究竟是來自記憶還是網絡片段。曾健超表示,不記得當日警員有否問這條問題,亦忘記有否回答。
清洪之後引述曾健超,前年10月22日的司法覆核誓章,指他當時拒絕回答相同問題。曾健超解釋,當時採納了法律意見,認為可能影響日後的起訴,所以拒絕回答。
清洪又表示,警方去年向曾健超播放多段影片後,曾健超拒絕給予證供,指他蓄意不與警方合作,怕證供令自己入罪。曾健超否認,表示不明白片中認到自己被打,為何會令自己入罪。
代表第四被告警員劉興沛的大律師蔡維邦指,曾健超被噴胡椒噴霧後,對事件根本無獨立記憶,指他的證供是說謊,又質疑他是政治家,做事有政治目的。
曾健超不同意沒有記憶,但同意自己有志從政,考慮九月參加立法會選舉,不過未當選立法會議員,不能說他是從政。
第六被告警員關嘉豪的代表大律師林芷瑩指,在曾健超襲擊及拒捕案中,曾健超代表律師曾指潑液體的男子,與在中區警署被捕的男子並非同一人,到區域法院就改口,曾健超承認潑液體,又在中區警署閉路電視片段認出自己,質疑他是說謊,曾健超不同意。
曾健超作供完畢,控辯雙方在庭上透露尚有8名證人,會在「案中案」作供。控方在庭上表示,考慮在下星期二,安排法官到金鐘龍和道及添馬公園變電站實地視察,聆訊星期一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