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斥海事處表現差劣 曾跟進建議延誤逾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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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06-13 21:32

撰文: 無綫新聞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海事處跟進海上事故調查報告建議的機制,批評海事處表現極度差劣,有報告的建議延誤超過九年才跟進。

2000年政府測量船「水文一號」維修期間入水下沉。調查報告建議海事處檢查,同類船隻的水密艙壁,2012年南丫海難,調查報告指,其中一艘出事的船「南丫四號」,沒有設置水密門迅速沉沒。申訴專員公署認為,調查報告的建議或可避免再有同類意外發生。

公署主動調查海事處有否妥善落實建議,發現海事處在2005至2013年間處理了114宗調查,共308項建議。不過當中五宗個案,在調查報告完成後七至八年完全沒有任何跟進行動,十一宗漏了跟進,最長一宗延誤了九年零三個月才補回。

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海事處跟進報告建議時,採取自由放任模式,倚賴轄下職員和船公司等,自行糾正不足之處,亦沒有特定機制監察建議的落實情況︰「根本是信差的角色,任由他們是否進行,亦沒有跟進,紀錄不全而且混亂。」

到2013年6月,海事處因應審計署的批評,設立電腦系統加強跟進建議,至2015年11月完成了77宗海上事故調查共215項建議,但新機制只用於香港註冊船舶及本地登記船舶。劉燕卿指︰「雖然有新機制,似乎監察方面進一步,但不代表是完善的一步,他們的表現方面極度差劣,以及不作為,不作為的程度令人難以想像。」

公署建議海事處主動核查事故報告是否已獲全面落實及再次覆核舊機制下的個案資料等。海事處回應指接納公署意見,並已著手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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