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灣道2800萬元綁架案,被控的內地男子在高等法院認罪,法官押後至星期四判刑。
30歲來自貴州的被告鄭興旺承認一項串謀將人強行帶走或禁錮罪,他向法庭呈交一封中文信件,對被綁架的事主羅君兒真誠致歉,又表示體會到富貴如浮雲,親情才最重要。
法官薛偉成指被告是這宗跨境犯罪案的主謀,不同意辯方指事件對羅君兒無造成損害,認為一名年輕女子被六名男子綁走,在山上的洞穴四天,又受威脅不交出贖金就會被殺死,對她身心都造成傷害。
案發在去年4月25日凌晨,匪徒潛入清水灣道一間獨立屋行劫,並綁架羅君兒,向家人索取贖金。案情披露,綁匪原本要求5800萬元,經羅君兒的爸爸討價還價後,最終交了2800萬元贖金。
鄭興旺其後離境時被捕,其餘綁匪則在內地落網,當局起回大部分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