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法會議員指,房委會現時對公屋家用石油氣供應合約期滿後不會重新招標,認為做法會減低市場競爭力。房署說,如果對供應商服務滿意,一般都會續約。
房委會十五個公共屋邨使用中央石油氣,部分合約明年到期後,不會重新招標。將與油公司討論續約,為期十年。
在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工聯會鄧家彪批評做法:「港島區的(私人屋苑)杏花邨繼續透過招標談判,給予壓力家用石油氣供應商。杏花邨每月維修費是六元半,但我們華富邨、大元邨,用同一供應商(維修費)是九元。房屋署為何你這麼懶惰,自動續約,不為公屋居民談判。」
房屋署助理署長黃麗冰回覆指:「我們會監察他的服務,如果服務合理、滿意,我們一般都跟他們續約。我們亦留意到私營市場情況及私營屋苑的經驗,會看看這些經驗和安排是否在政策方面可以作出適當的修改。」
民主黨胡志偉亦質疑為何不能同時引入煤氣:「有否任何規範不容許其他氣體管道供應商,可進入市場構成明顯競爭。」
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伍達群表示:「中央石油氣和煤氣本身不可共用管道,不論在經濟上或實際環境上,即有否位置都成問題。」
工聯會在會前到立法會外請願,要求政府成立家用石油氣價格網上資料庫,增加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