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為兩地通報機制設時限 訂明適用範圍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6-27 03:32

撰文: 無綫新聞

有泛民及建制派的立法會議員認為,通報機制有需要清楚訂明適用的範圍及通報的時限。

新民黨葉劉淑儀表示:「因為目前通報機制無硬性時間規定,但可否商討盡快通報或作階段性的通報呢?例如有些案件,拘留及審查需要一段時期,可以做到某一階段就向特區政府通報。」

公民黨郭榮鏗表示:「其他內地執法部門是五花八門,有國安、有中央專案組,又有軍方,又有其他,例如中紀委,那些執法部門是否都屬於這個通報機制的一部分?這個必須很清楚,如果他們覺得一些部門是不受通報機制規管,這個通報機制會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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