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多個部門今日起巡查全港迷你倉,若有違規會採取執法行動。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先制定指引讓業界遵從,再研究立例的各項細節。
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開始巡查全港近五百個迷你倉,約十名消防處及屋宇署人員,下午到大角咀福全街這幢工業大廈內的迷你倉檢查防火設施,又拍攝現場情況作紀錄,逗留近一小時後離開。
消防處指,會先巡查無自動灑水系統的154個工廈迷你倉單位,之後再擴展到其他迷你倉,預計巡查工作需時兩個月。若發現有違規情況,會採取執法行動。消防處樓宇改善課第一組消防區長馮松錦表示:「(如違規)消防處會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給有關負責人,同時亦會要求迷你倉營辦者在可能情況下,盡快改善迷你倉火警消防安全,例如增加有關保安人手、防止危險品儲存以及提供迷你倉工作人員的防火訓練。」
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可考慮制定指引讓業界遵從,包括羅列不能夠存放在迷你倉的物品清單,再研究修例的各項細節。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謝偉銓表示:「我覺得在審慎上的考慮,危險品都不應存放在迷你倉。因為很難控制(數)量。如果沒有自動灑水系統,是否應該容許(運作),就算容許時,是否要有其他附加的消防設備裝在裡面才容許呢?」
謝偉銓又指,政府亦應加強規管工廈消防設備及走火通道等是否合乎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