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遊客去年在紅磡珠寶店遇襲死亡案。涉案導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普通襲擊罪名成立,判監五個月。
44歲導遊胡彥南原本被控誤殺罪,後來改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案發在去年十月中,內地遊客苗春起及一名女團友,在紅磡一間珠寶店因購物問題,與領隊及導遊爭執,苗春起之後遇襲死亡。法醫證實他死於心肌急性栓塞。
裁判官張君銘判刑時指,被告為脫罪及推卸責任,捏造證供,口供前後矛盾。先供稱團友爭吵,影響其他團友購物,同時影響佣金,一時衝動下踢女團友,之後改稱是怕有團友施襲,為防止罪案及自衛。
但被告沒有要求警方協助,明顯是在拉扯女團友,和踢苗春起洩憤之後才停止行為,而女團友力氣不及被告,被告根本無必要自衛。
辯方求情指,當時店內團友爭吵氣氛熾熱,被告作為導遊,在人之常情及無可厚非下介入事件,失控地作出不恰當行為,而他並非事件始作俑者。
裁判官指案情十分嚴重,被告不認罪,顯示他毫無悔意,從事導遊超過二十年,應深知責任是保障旅客利益及安全,他的行為有損香港旅遊業的聲譽,判他兩項普通襲擊罪成,入獄五個月。
但繼續准他以20萬元保釋等候上訴。同案的內地領隊早前承認四項普通襲擊罪,被判監三個月,亦獲准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