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中港通報機制無具體商通報期限 或少於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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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07-06 03:00

撰文: 無綫新聞

特區政府和內地磋商「通報機制」,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取得階段性成果。至於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特區政府表示內地當局沒有要求將他移交內地。

行政長官梁振英率領早一晚從北京回港的官員,交代與內地磋商通報機制的情況,形容會面取得階段性成果:「香港社會有人提出(通報)應該以十四日為限,會議是同意可以壓縮至少少於十四日。雙方同意應該增加通報方式以及通報的對口單位,我們亦爭取通報範圍應涵蓋所有執法單位。」

據了解,會面並無具體討論通報期限如何計算,但雙方都認為有空間,壓縮至少於十四日。另外除了廣東省公安廳之外,要增加多少通報對口單位亦要再研究,雙方已同意本月底進行第二輪磋商。

會面期間,內地匯報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案件,指他已違反取保候審的規定,可能會變更刑事強制措施。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指這些措施在香港沒法律效力,兩地亦並無移交逃犯協議:「香港特區政府的執法必須按法例辦事,在昨日的會談當中,對方(內地)並無提出你所講的要求(移交林榮基)。根據《基本法》,只有列入附件三的內地法律才在香港有效,希望大家清楚理解這事情,所以在內地實施的所有刑事強制措施,在香港並沒有法律效力。」

至於內地當局在會上播放林榮基拘留期間的片段,本來還安排答問環節,後來取消,特區政府表示是他們提出要求的,黎棟國表示:「他們向我們通報林先生和另一宗劫殺案的進展。我們一向來說案件偵辦,舉行這些會議都不是公開,所以我們向對方參與的同事表達,公安部最後作出決定。」

被問到公開播放片段有沒有損害當事人的尊嚴和權利,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事前並不知道會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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