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劉怡翔承認六年前政府宣布收緊按揭成數前買入兩個單位,並獲銀行承造七成按揭。由於他時任按揭證券公司總裁,沒向金管局申報承造按揭是疏忽,但強調不涉及利益衝突。
政府2010年8月中推出多項調控樓市措施,包括將非自住物業的按揭成數由七成降至六成。當時任職按揭證券公司總裁兼金管局總裁委員會成員的劉怡翔發聲明,承認政府宣布措施前不足一個月,在7月21日及25日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購置兩個住宅單位投資,並獲銀行承造七成按揭。
四天後才首次獲告知,金管局計劃有新一輪調控樓市措施,按揭證券公司需修訂按揭保險計劃,但他不知其他內容。到8月4日,他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九日後,政府收緊按揭成數至六成。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劉怡翔分別以618萬元及998萬元買入這兩個單位。以七成按揭計算,他合共繳付的首期較造六成按揭少162萬元。
劉怡翔指有向金管局申報有關物業交易,但承認疏忽無申報已承造按揭,強調不涉及利益衝突,亦沒有因為公職而獲取任何金錢回報及個人利益。
他晚上離開政府總部時重申不存在偷步買樓:「我去做按揭、買賣時,臨時合約當時條款是七成條款,而我完全沒有利益衝突。我無需要說,因為我是金管局職員所以要避嫌,我無嫌可避。(政府)出招壓樓價,對嗎?你認為樓價升抑或跌?(假如)當時我知道,取消買賣合約,那時我就真的用了內幕消息。」
金管局亦說劉怡翔當時不知悉有關措施的內部討論。根據當時規定,他在「房地產交易」後七天內要向金管局總裁申報,但他是在完成交易十日後才這樣做。
而借貸超過十萬元都要申報,但金管局無收到他申報承造按揭貸款,會進一步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