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稱採取措施消除消防隱患 嚴厲執管違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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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07-15 00:00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指將嚴厲打擊違反工廈用途契約的單位,若業主十四天內不改善,可充公單位。首批執管對象是六座工廈,大廈內有合法危險品倉庫,亦有違契處所。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表示:「我們注意到除劏房外,有人利用工廈作不合適的非工廠用途。例如是補習社,宗教聚會場所及食肆等,引來大量公眾人士出入工廈,包括年輕的小朋友,這些用途往往是違反相關地契條款。但更令人擔心的是這些工廈在用途和設施方面,並沒預期有大量的公眾人流。地政總署會對上述違契情況,採取更嚴厲的執管行動,有關行動以風險為本。首輪目標是會引來大眾公眾人流違契用途,而同時有關用途單位所在的工廈內,已領有消防處發出的製造或儲存危險品的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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