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落案起訴馮敬恩刑事毀壞等4罪 明天提堂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7-20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落案起訴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在一月港大校委會會議,刑事毀壞、刑事恐嚇等四項控罪,明天提堂。

警方昨晚約九時,在荃灣寓所拘捕馮敬恩,他被帶到荃灣警署,之後再坐警車到西區警署,逗留約兩小時後離開。他交出一萬元現金保釋,毋須交出旅遊證件。馮敬恩表示:「現在相關指控交給律師處理,我相信目前最重要,放在首位的事情,假如可能有其他同學會面對這樣的問題,如何幫助他們。」

警方早上確認起訴馮敬恩一項刑事恐嚇,一項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交替控罪,一項刑事毀壞及一項企圖強行進入罪名,案件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另外,港大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在社交網站指,早前有重案組警員上門,要求協助調查,但由於他身處海外,已交由律師處理。

今年一月二十六日,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在沙宣道大樓首次主持會議。時任校務委員馮敬恩企圖打開大樓的玻璃門,讓其他人進入大樓。馮敬恩連同其他人曾一度包圍校委會主席李國章,當日報案的大學保安指大樓玻璃門毀壞,多人強行進入大樓,警方到場處理。

事後港大校長馬斐森向教職員及學生發電郵,表示對學生圍堵的行為感失望。校方會將保安片段交警方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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