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醫學美容集團人員涉威嚇顧客買療程 罪名不成立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7-25 21:16

撰文: 無綫新聞

三名醫學美容集團人員涉嫌威嚇一名顧客買療程,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必瘦站美容總監林淑麗,區域經理劉穎賢和治療師馮穎欣,被控兩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

案情指,被告表示女事主的皮膚生疣,會擴散及癌變,游說她購買九萬元美容和除疣療程。裁判官指女事主住劏房,但花大量金錢買療程,可能因為受壓或不清醒。但刑事罪行並非懷疑有不當行為就可定罪,基於對女事主口供有懷疑,因此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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