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表示,沒有接獲過王健民和咼中校求助。有本港時事評論員指,今次事件的執法界線模糊。但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內地是依法處理。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說,涉及王健民和咼中校案件的兩本雜誌是在香港出版,兩名雜誌負責人就被內地控以非法經營罪,今次事件的執法界線模糊:「今次事件是政治性質是高於法律性質。據我們所了解,其實內地有官方部門或者研究機構,他們同樣訂閱內地沒有註冊的刊物,為何他們又可以購買或者訂閱?內地至今沒有一份『禁書』或者是被禁刊物的名單,令大家感到無所適從。」
有建制派議員認為內地是依法處理事件。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表示:「如果在內地觸犯內地法例,當然是由內地方面處理。至於內地的這種做法是否大家可以接受,這個是另一個問題。肯定的是,不能夠用香港的法例,或者我們的認為,或者我們的認知去確立其他地方的有關執法。」
香港記者協會及獨立評論人協會發表聲明,指判刑無理,影響香港的出版和新聞自由及公眾知情權,促請內地當局尊重「一國兩制」和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