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提醒僱主盡早預先訂明颱風工作安排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7-31 20:01

撰文: 無綫新聞

勞工處提醒僱主,應盡早預先訂明員工,在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

包括天文台發出,各類颱風及暴雨警告時僱員是否需要上班。而在工作期間的僱員是否可以提早下班,及其相關安排。

勞工處指僱主應確實評估,在颱風或暴雨警告下必要人員的需求,並只要求必需人員在惡劣天氣下上班。若天氣持續惡化,應盡快讓僱員提早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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