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天拿水毛巾掩前女友口鼻 中六生認罪押後判刑

法庭

發佈: 2016-08-04 00:2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中六男生懷疑因感情糾紛,曾用沾有天拿水毛巾掩住前女友口鼻。被告承認「意圖使他人精神受創而施用有害物品」罪。案件押後至8月22日判刑,被告還押小攬等候報告。

案件今日在屯門法院提堂。案情指,18歲的中六男生與前女友於去年3月拍拖,但因公開試臨近,女方10月提出分手。被告在今年2月18日上午,到女方位於天水圍居住的大廈防煙門,用沾有天拿水的毛巾掩其口鼻,導致對方不適。期間女方掙扎倒地,遂即跳起按鄰居門鈴,試圖報警,被告便從防煙門離開。同日下午,被告到添馬公園稱擔心前途及將來,要放火燒自己。

辯方求情指,被告並非有意傷害對方,主要是想嚇女事主,明白事態嚴重,但慶幸事件對受害人無心理影響,亦無後遺症。被告14年起患焦慮症,而校長亦為被告寫信,指他校內表現令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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