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以一筆過特惠金賠償廿七個零售點,但有肉檔表示,考慮計算生意損失,向政府索償。
政府證實廿七個被點名售賣涉事哮喘豬的零售點,有十六間是誤報,由於全部都有銷毀了一批豬肉,所以都獲得一筆過特惠金賠償,金額就以平均零售價計算。在樂富街市,被錯誤公開檔口名的肉檔指收到食環署的道歉信,承認失誤並致歉,指日後會提高警覺,確保不再發生,但檔主表示沒有用。
有肉檔東主說:「現在不是賠償的問題,是聲譽,損毀了聲譽的問題。」至於批發商、進口商就未必有得賠。
同時經營肉檔的買手就表示,如果政府不進一步改善驗豬流程,給一筆過賠償都沒有意思。農業聯合會主席陳建業說:「我們的立場是,考慮政府有沒有誠意將機制完善,如果有誠意完善,我們索償是沒有必要。其實最妥善方法是,所有豬隻來港後,一樣要抽驗尿液樣本。」
陳建業說考慮將這段時間的生意損失,向政府民事索償。有豬肉買手指,發生事件後,生意一度跌八成,未計他向顧客提供優惠及贈品,估計索償金額超過六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