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指有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宣布棄選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8-25 23:52

撰文: 無綫新聞

選管會回應傳媒查詢,有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宣布「棄選」。

選管會指,任何人士如在選舉中遇到欺詐、威嚇或暴力情況,應立即向執法機關舉報,選管會如接獲投訴會嚴正處理。而香港一直有良好的選舉文化,法例有明確和嚴謹的條文規管選舉中可能出現的不當行為。

任何藉賄賂、武力、脅迫或欺騙手段影響他人的候選人資格,都屬舞弊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萬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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