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鄉車禍涉案貨車司機認罪 判入獄2年停牌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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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08-30 02:45

撰文: 無綫新聞

八鄉錦上路去年底,小巴與貨車相撞造成五死的車禍,涉案貨車司機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兩年,停牌五年。

肇事貨車司機71歲的張文良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暫委法官錢禮判刑時,引述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的反應及手眼協調較正常緩慢,雖不會有礙日常生活,但會影響駕駛。

而案發時被告雖無超速,但在駛入十字路口時,無留意路面情況,即使被告真誠後悔,判監仍然是唯一合適刑罰。但考慮到被告年紀老邁,過往四十年駕駛紀錄良好,加上認罪,雖然兩項控罪最高分別可判監十年及七年,扣減三分一刑期,判監兩年及一年半,同期執行,另外停牌五年。

暫委法官錢禮又指,雖然事件對被告來說是一場悲劇,但交通意外可造成人命傷害及經濟損失,所以法庭判刑時,會將人命傷亡考慮在內。

去年十二月十八日,被告駕駛貨車在錦上路與東匯路的十字路口衝紅燈,與小巴相撞,導致小巴翻側,車上五人,包括一個3個月大女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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