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水客男子涉襲警罪上訴得直 控方申請重審遭拒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9-01 21:1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參與反水貨客行動的男子早前因襲警罪判監四個月,他上訴得直。控方申請重審遭高等法院拒絕。

涉案的54歲男子阮金正去年三月在元朗參與反水貨客行動,涉嫌兩次踢警員小腿,審訊後裁定襲警罪名成立,判監四個月。

他上訴得直,獲撤銷控罪及判刑。控方申請將案件重審,高等法院法官今日拒絕控方的申請。

法官在判詞指出,即使上訴人真的踢警員,相信是示威時情緒激動,並非是犯案後逃避警方追捕或阻礙調查等動機,故未必需要判阻嚇性監禁。

法官認為案件重審不符合公眾利益,拒絕控方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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