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佔領政總 黃之鋒指律政司要求各被告即時監禁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9-15 02:46

撰文: 無綫新聞

律政司就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前年九月,在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參與非法集會案件提出覆核刑期。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在個人社交網站表示,收到一份「控方覆核判刑的陳詞大綱」,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在大綱指案件罪行性質嚴重,被告被判處社會服務令等是原則上犯錯及明顯不足,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的判刑。

律政司指由於相關司法程序進行中,不適宜作進一步評論,聆訊下星期三於東區裁判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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