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機場北商業區用地從機場地契分割出來,並以象徵式地價批予機管局五十年,以興建和經營零售、餐飲和娛樂設施。
機場北商業區用地佔地約二十五公頃,鄰近二號客運大樓,對開就是港珠澳大橋正興建的人工島。機管局2013年建議,首階段發展會包括一間約1000間房間的酒店,及總樓面面積約20萬平方米的零售點。
為免土地閒置,機管局以短期租約批出作高爾夫球場同會所,去年八月中租約屆滿後已經收回,現時部分地皮已經進行工程。
運輸及房屋局發出新聞稿,表示支持有關發展,批准將北商業區地皮從原來的機場地契分割出來,以象徵式地價批出一份為期五十年的新地契處理,並已完成簽約。但沒有解釋為何這樣安排。
運房局發言人又指,項目有重大策略價值,成為港珠澳大橋「橋頭經濟」的重要一環,而並非僅僅是機管局的商業舉措。政府已規定機管局與私人發展商簽訂商業協議時,必須計及用地的十足市值。
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成員哈永安歡迎機場北商業區計劃:「如果利用香港作為航空樞紐的位置,將來亦是珠三角陸路必經之地,除了可以做消費,能推動香港傳統行業,亦可以帶動另類產業,以及創造另類就業。」
政府表示,預計這個項目會配合機場第三跑道系統以及大嶼山其他發展,令機場北商場發揮最大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