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被加控收受利益罪 涉聲音廣播牌照申請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10-10 19:30

撰文: 無綫新聞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案件在高等法院再提訊,他被加控一項收受利益罪。

律政司加控曾蔭權收受利益罪名,指他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以深圳東海花園住宅物業的裝修工程,作為考慮和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提交的聲音廣播牌照申請。

曾蔭權原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中一項在2010年十一月至2012年一月擔任行政長官期間,未向行會申報向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租用深圳東海花園單位。而他妻子向黃楚標公司支付80萬人民幣。

另一控罪指,他於2010年十二月至2011年七月建議提名設計師何周禮授勳,但沒有申報何周禮獲聘為他在深圳單位的室內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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