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指宣誓規定無列明須理解誓詞 質疑陳維安決定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10-12 06:02

撰文: 無綫新聞

青年新政認為,立法會議員宣誓的規定中沒列明議員須理解誓詞,才算完成宣誓。質疑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的決定。

青年新政新界東議員梁頌恆說:「監誓者不論是立法會主席,或者秘書,都不可以因研判我們兩個究竟是否真誠地,或者在理解誓詞的前提下去宣誓,更不可以因為有議員未達至上述毫無法律根據的要求,裁定兩名議員,即是我和游蕙禎未完成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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