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健華案獲撤控 有冀傳聞證供改革草案盡快完成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10-27 07:20

撰文: 無綫新聞

「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控與女院友非法性交,其後獲撤控。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指希望在年尾或明年初完成「傳聞證供」改革的草案,並盡快進行諮詢及遞交立法會。

律政司發表聲明,進一步解釋撤銷控告「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的理據。聲明提到在刑事案件中,證人必須親自出庭宣誓作供,其所見所言才會被法庭接納為證據,否則就會被視為不能呈堂的「傳聞證供」。

案中女事主不適宜作供,而其餘證據不足以令被告入罪,包括院友隔著被告辦公室磨砂玻璃窗拍攝的手機片段並不清晰,證人在聆訊前與其他人所作的會面紀錄一般不能獲接納為證據。

控方亦未有證據肯定被告的精液和事主的DNA在甚麼情況下混合在紙巾上。律政司強調會審視處理涉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檢控程序是否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

法律改革委員會09年建議賦予法庭酌情權,接納涉及身體或精神狀況不宜作供的人的「傳聞證供」。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指,證供要必須和可靠以確保對被告公平。

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表示:「有很多不同情況會令『傳聞證供』變成必須,例如該證人已過身,例如已找不到該證人與本案有關的情況,是證人因身心及精神問題導致未能給予證供,而非他不想願給證供。」

他又指若有關改革得以落實,在法例容許下將重新檢視「康橋之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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