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被告抵區院應訊 有份制服曾健超2警長作供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10-30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七名警員被控前年「佔領行動」期間,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早上由有份制服曾健超的警長作供。

七名被告抵達區域法院應訊,前年十月十五日在金鐘龍和道有份制服曾健超的警長畢宏達作供。他說當時在花槽附近看到曾健超向下方警員潑水及擲水樽,於是上前用右手捉著曾健超的右手,左手搭著對方的右肩。曾健超轉身反抗,用左手箍他的頸。他隨即用左手令曾健超蹲下或跪下,其他同事隨即上前支援。

代表第二被告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清洪問,曾健超當時算不算暴力地掙扎,畢宏達起初說頗暴力,其後法官杜大衛問曾健超有沒有打他,畢宏達指,當時曾健超沒有做甚麼,不可以說是暴力反抗,只是有抵抗,想制服對方時他不願意。

法官又問曾健超有沒有成功箍他頸部,畢宏達稱感受不到曾健超箍他的頸部。清洪質疑畢宏達改口供,但畢宏達否認。

畢宏達又指,在制服曾健超的過程中沒有使用警棍,不知道曾健超有沒有受傷,亦無留意支援的同事有沒有使用警棍,曾健超被同事帶走後,他無留意之後發生甚麼事。

另一名有份制服曾健超的警長程英偉作供,指曾健超當時掙扎及用力撞向他,於是他噴胡椒噴霧,同事上前協助時被曾健超撞向花槽。他稱過程中無使用過警棍,亦看不到曾健超有否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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