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待法庭作出裁決後,秘書處會著手跟進是否有需要追回已向梁頌恆和游蕙禎支付的薪酬和津貼。
立法會任期由10月1日開始,七十位當選的議員十月底起,每月可以支取約9萬5千元的薪酬,並可獲發還因履行立法會職務的開支。
根據指引,議員可以向秘書處申請預支上限約為45萬9千元的「辦事處營運、酬酢及交通開支」,以及上限為37萬5千元的「開設辦事處及資訊科技開支」。
梁頌恆和游蕙禎九月中已分別向秘書處申請約83萬4千元的開支,即是兩項開支上限的總和,並先後獲批出款項。若果兩人喪失資格,立法會能否追回?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法庭未有判決,但法庭如何判決,其實今天(人大)在《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解釋中已經說得清楚,如果他沒有宣誓是不能成為議員,所以我想秘書處就會根據條例是否需要追討他們的的薪津等等,待法庭判決後就會做。」
至於如何避免立法會大會再出現過往的混亂情況,梁君彥指行管會星期二會開會商討保安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