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控罪表證成立 7被告不自辯及不傳召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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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11-07 21:00

撰文: 無綫新聞

七名警務人員被控前年「佔領行動」期間,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案件,法官裁定七名被告控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五日結案陳詞。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曾健超早前在認人程序中,認出第五被告陳少丹,以及第六被告關嘉豪,但辯方想剔除有關證供,法官杜大衛考慮證據與陳詞後,認為無任何理據以不公平理由為基礎,運用法官酌情權去排除有關證供,裁定接納有關認人證供呈堂。

法官裁定表證成立,七名被告選擇不自辯,亦不會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下月五日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七名被告黃祖成、劉卓毅、白榮斌、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審訊後離開法院。

七名被告涉嫌在前年十月十五日,在金鐘龍匯道變電站外襲擊曾健超。各人被控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其中陳少丹亦涉嫌在中區警署接見室襲擊曾健超,另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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