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一百零四條釋法後,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問題的司法覆核案,與訟各方提交補充陳詞,政府指根據釋法,兩人議員資格已被取消。
高等法院上星期四審理政府就梁頌恆、游蕙禎宣誓問題提出的司法覆核,押後裁決。負責案件的法官區慶祥因應人大常委會星期一通過就《基本法》一百零四條釋法,通知政府、梁頌恆、游蕙禎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可以提交補充文件。
政府中午限期前向法庭加入六頁補充陳詞,指根據人大釋法,梁頌恆及游蕙禎是拒絕及忽略宣誓,議員資格已被取消,梁君彥亦無權為兩人再次監誓,要求法庭頒布命令該兩個議席懸空。
梁頌恆、游蕙禎一方在補充陳詞中,指人大釋法是重新修訂《基本法》第104條,而非詮釋,又指宣誓就職屬立法會內部事務,法庭不能干預。
又指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監誓時並沒宣布兩人是拒絕或忽略宣誓,宣誓程序已經完成,人大釋法對事件沒有影響,法庭應撤銷政府的司法覆核申請。
代表梁君彥一方在補充陳詞中,表示同意人大有權釋法,並要求法院頒令懸空梁頌恆及游蕙禎的議席,撤銷議員資格及訂明生效日期。陳詞又重申法庭不應將梁君彥捲入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