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葛標準工時諮詢的標準工時委員會前勞方代表,向特首提交勞方撰寫的報告,建議將標準工時訂為每周44小時。
他們今年四至九月就標準工時立法細節,向工會進行兩輪諮詢,並就結果制訂勞工界的報告,早上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提交。建議標準工時是每星期44小時,並需以立法方式規管,超時工作的工資率是僱員薪金的1.5倍,亦接受以分階段落實。
勞工顧問委員會僱員代表吳秋北表示:「大多數工會認為,應該可以用分階段方式立法,由於標準工時影響面較大,所以大家覺得,初期容許(不同行業)以不同工時階段先起步,而且絕對反對,強烈反對用合約工時代替標準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