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續會討論修例改善舊樓消防設備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11-16 19:20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續會,經民聯梁美芬提出無約束力動議,促請政府修改《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

她指,不少舊區樓宇因太舊,或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未能遵從當局指示,提升消防安全設施,以致被罰款或遭檢控,促請政府修例,賦予當局權力可在緊急情況下,為未能遵從指示的樓宇,改善消防裝置工程。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回應指,當局會繼續檢討和研究不同方案,在不影響基本消防安全的大前提下減少舊樓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工序,以及降低業主需要支付的費用。

經民聯九龍西議員梁美芬表示:「因為很多業主可能已過身,已移民根本找不到,或者達不到共識,不能取得八成業主同意進行大撥款的消防安全改善。第二,樓宇結構他們根本無法做,例如有劏房、水缸太重、樓宇太舊,根本做不到(加裝自動灑水系統)。」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表示:「無可否認條例實施至今仍然有不少樓宇有待完成條例的要求,亦難免有業主在遵辦指令的過程中遇到各種困難。政府會不時檢討和繼續研究不同方案,在不損害基本消防安全的大前提下,減省舊樓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工序,以及降低業主需要付出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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