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商修改消防條例 助業主改善消防設備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11-16 20:21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會續會,經民聯梁美芬提出無約束力動議,促請政府修改《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

她指,不少舊區樓宇因太舊或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未能遵從當局指示,提升消防安全設施,以致被罰款或遭檢控,促請政府修例,賦予當局權力可在緊急情況下為未能遵從指示的樓宇改善消防裝置工程。

經民聯九龍西議員梁美芬表示:「因為很多業主可能已過身,已移民根本找不到,或者達不到共識,不能取得八成業主同意進行大撥款的消防安全改善。第二,樓宇結構他們根本無法做,例如有劏房、水缸太重、樓宇太舊,根本做不到(加裝自動灑水系統)。」

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表示:「無可否認條例實施至今仍然有不少樓宇有待完成條例的要求,亦難免有業主在遵辦指令的過程中遇到各種困難。政府會不時檢討和繼續研究不同方案,在不損害基本消防安全的大前提下,減省舊樓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工序,以及降低業主需要付出的費用。」

「消防條例苦主大聯盟」成員趁立法會討論議案時請願,指不少舊樓業權分散,未能獲所有業主同意,於天台安裝消防用的水缸。

消防工程公司亦不願投標承接工程,即使有公司中標,舊樓小業主難以負擔工程費,要求當局暫緩檢控有實際困難的業主。同時就相關承建商懷疑「抬價」問題,推出相應措施協助業主。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