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認同馬紹祥報警 指議員若不滿可向司局長投訴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11-21 20:01

撰文: 無綫新聞

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認同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就文件被議員梁國雄搶走事件報警,又指議員若不滿意官員回應可以向更高級官員投訴,不能作出違法違規行為。

林鄭月娥以署理行政長官身份出席行政會議前,主動說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在立法會會議上被議員梁國雄搶走政府內部文件,政府會依法追究,不能接受有關行徑。

林鄭月娥稱:「馬副局長同陳茂波局長商量後報警,我是認同他們這個決定。 在立法會的會議上,如果議員覺得官員答問題是不到位或水準不夠,他可以提出質詢,可以在會後向官員的更高級的司局長投訴,指問題答得不好,文件交得不齊,但不等於可以採取這些違法違規的舉動。」

對於梁國雄及人民力量譚得志去年在伊利沙伯體育館向她示威,被法庭裁定違反《文娛中心規例》罪名成立,林鄭月娥說《基本法》賦予市民有言論、集會、示威自由,但亦要尊重其他市民的憲制權利。

林鄭月娥說:「當他們要使用這些自由時,不等於可以剝奪其他市民,他們都有憲制的權利,在平和氣氛下能夠出席在文娛中心舉行的活動,同樣地在立法會中,立法會議員受到權力及特權條例的保護,但只是保護他們的言論自由,而不是保護他們其他違法違規的行為。」

她稱特區政府既尊重行政立法關係,但每次個別議員有行為不檢時都會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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