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1200人選委會產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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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6-11-30 02:28

撰文: 無綫新聞

負責在明年選出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一共有一千二百人,但他們並非全數由選舉產生,我們看看這千二人怎樣產生。

千二人的選舉委員會細分成三十八個界別。當中三十五個由界別內選民投票產生。而第四界別中,全體立法會議員和全部三十六名港區人大代表,都是當然選委,但梁頌恆及游蕙禎失去議員資格,加上有三名議員身兼人大代表,他們只能用其中一個身份投票。這兩個界別實際上僅有一百零一名選委。

至於有六十席的宗教界,六大宗教各佔十席。每個宗教,政府都指定一個宗教團體統籌選舉。天主教一直用抽籤制,但天主教香港教區只會確認參選人是否教徒,由政府抽籤。今屆就有三百二十人報名,打破歷年紀錄。而基督教上屆舉行一人一票初選,今屆改為抽籤,先抽出四十人,再由政府抽出十人出任選委。 

其餘四個宗教就沿用內部協商制度,各自推舉十人,沒特定準則。例如上屆選舉,劉夢熊自稱對孔教有濃厚興趣,結果孔教學院就推舉他出任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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