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加入警隊20年的高級警員,涉嫌呈交虛假的個人信貸報告,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入獄3個月。
案情指,43歲被告朱金明任職青山警署高級警員,因欠債60萬,被財務公司發信至警署追債,其後應上司要求提交個人信貸報告,涉嫌呈交虛假的個人信貸報告及報告副本。被告早前已被裁定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成。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於呈交個人信貸報告作內部調查時作大幅度修改,是保護自己的表現,亦令到警方的利益受損,考慮被告為警隊服務多年及家庭支持等背景,判處入獄3個月。辯方律師表示會提出上訴,並獲裁判官准許上訊期間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