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正式入稟高等法院,就四名立法會議員的宣誓提出司法覆核,包括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及梁國雄。要求法庭撤銷他們議員資格。
律政司代表律政司司長的入稟狀,針對四名議員,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國雄。劉小麗十月十二日首次在立法會宣誓時,以慢速讀出誓詞,用了約十分鐘時間才讀完。
姚松炎就增加以及修改誓詞內容。而羅冠聰就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字,用另一個音調讀出來。而社民連梁國雄就高舉黃傘,宣誓後又撕毀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的「831決議」。
入稟狀指四名議員宣誓無效,認為立法會秘書長無權為其監誓,根據《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他們四人是拒絕及忽略宣誓,要求高等法院,裁定他們失去議席。
而律政司亦代表行政長官梁振英和律政司司長,挑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該四名議員宣誓有效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撤銷四人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