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上周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宣布四名立法會議員的宣誓無效,撤銷四人的議員資格。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由於有關法律程序進行,政府不會在未判決前回應這四名議員的提問。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指:「特區政府在上個星期五就劉小麗女士、姚松炎先生、羅冠聰先生和梁國雄先生四位展開了法律程序,要求法官裁定他們的宣誓無效。在這個情況下,在法庭就有關訴訟,律政署(司)給我們的法律意見,就是作最終判決之前,公職人員包括我本人,需要跟隨政務司司長在2016年10月31日及11月8日致立法會主席的信件指出的立場,不會回應這四位人士的問題和意見。」
社會民主連線新界東議員梁國雄表示:「未喪失(議席)之前,我還在行使職權,否則我坐在這做甚麼?我們是不能接受這件事,要不他去法庭申請禁制令,禁制我們做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