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提名和選出下屆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十二月十一日舉行,但並非所有登記選民也可以在這次選舉投票。
合資格投票的個人和團體今屆有約24萬6千,和上屆選委會選舉差不多。法例訂明,除了俗稱「超級區議會」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其他立法會功能界別的選民,有資格成為選委會中對等界別分組的投票人。例如執業醫生,若已登記成為立法會醫學界選民,就有權在選委會選舉對等的醫學界投票。
其他大部分界別,例如法律、教育、會計等,安排也相同。不過,有選委會界別分組的選民基礎和立法會對應的功能界別不同,原本立法會選舉只有個人票的社福界,在選委會選舉就多了團體票。
合資格投票的團體須授權一人代為投票,代表人必須是登記選民,但不能與授權他的團體屬同一界別分組,亦不可以再代另一團體投票,所以出現部分選民「一人兩票」的情況。